记者从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蜂产品、肉制品、酒类共325批次,抽检合格样品31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据了解,本次共抽检蜂产品26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共抽检 99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共抽检200批次,不合格9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庄浪县金生成天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庄浪县家鑫蜂业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洋槐蜂蜜,嗜渗酵母计数检出值为3100CFU/g,标准规定为≤200CFU/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合作市昌翔牦牛肉直销店销售的标称中国.甘肃甘南州玛曲县昌翔清真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干,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000;11000;12000;16000;12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 CFU/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第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青海开心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牦牛肉干(麻辣味),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30MPN/100g,标准规定为≤30MPN/100g,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西峰区西峰红黄酒专卖店销售的标称庆阳市懿德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峰红牌黄米酒(2.5L/桶),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670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西峰区西峰红黄酒专卖店销售的标称庆阳市懿德康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峰红牌黄米酒(500mL/瓶),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61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检出值为0.038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临夏市醉府青稞酒经销部销售的标称临夏县莲城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临夏黄酒,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79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1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肃州区兴海副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山东百纳威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喜庆精品露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3%vol,标准规定为3~5%vol,检验机构为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