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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约谈7家共享单车企业 建议企业尽可能免收押金(2)

2017-12-11 09:12:4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陈音江:“免押金的提倡是很好的,但是小企业这么做有可能还会把大企业拉倒,为什么这么说?骑一辆价值几千元钱的共享单车,适当的交点押金是应该的,而且从合同以及公平合理性的角度来说,也没有问题。而且我们传统的租赁模式也是有押金的,要求这么一个新兴的企业承担过分的企业责任可能是比较困难的。尤其是我们现在的信用体系也不是非常健全。是吧?但是我认为‘即租、即押、即退、即还’是通过技术必须要做到的。所以现在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押金监管好,但事实上我们是没有监管的。监管必须要及时,要跟得上,否则就会出现大面积的投诉,从而对这一行业造成大力的冲击。

  经济之声:共享单车押金难以退回的问题是不是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邱宝昌:“公益诉讼有几方面是对于我们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第一是对众多不特定;第二有的网约车单车可能有一个约定仲裁,一旦到了仲裁的时候,它就排除了司法管辖,这肯定就不能去诉讼。”

陈音江:“如果最后企业跑了,你通过消协调解肯定不行了,通过行政的手段也不行了,那肯定要走法律途径。如果走法律途径,个人需要承担的成本可能会远远会超过押金的成本,所以个人去打官司肯定是得不偿失的。如果消协组织能够代表消费者来提起这个诉讼,当然是一件好事,这也是值得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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