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消费 > 正文

“双十一”落下帷幕 记者调查消费者购物体验

2017-11-13 16:44:4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导读】时间长、花样多、范围广的双11购物节落下帷幕,剁手族开始了下半个月的吃土生活。今年双11购物节您的钱花的高兴吗?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双11消费,你会怎么说?《天天315》特别策划:“双十一”购物体验大调查。

央广网北京11月1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双11都买什么了?”不少上班族这几天在办公室见面打招呼的方式都变了,一提到双11购物,大家就立刻打开了话匣子。如果请你用一个词来形容今年双11的购物体验,你会用哪个词呢?

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人用了一个很有力道的词来形容今年的双11购物体验,那就是:爽!这个词与电商平台“双11”惊人的成交额十分匹配。截至11月11日24时,京东商城“双11”订单金额突破1271亿元,天猫成交额超过1682亿元。

虽然电商平台的战绩不菲,但也有不少消费者在今年的双11购物节遇到一些问题。有消费者发现,有商家存在假优惠的情况。

一位消费者告诉记者:“我遇到过一个,就是有一双男士的鞋,之前是799减100,我觉得挺贵的,就没有买,想等双十一。等到我昨天看的时候就变成了1299减499,也就是899,比双十一之前还贵。这个价格是同一个链接、同一家店,我觉得就是在玩价格游戏。”

  针对这种“假优惠”的情况,北京启运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表示:“这肯定是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的,因为把原价故意标的很高来误导消费者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网络价格欺诈,已经涉嫌到价格违法,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完全可以依照相关行政处罚规定来进行处罚,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和吊销营销执照。在今年的1月1日,国家发改委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如果是网络电商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向电商平台进行投诉和举报,如果电商平台不予处理,我们可以直接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以后连平台也要一起处罚。如果确实构成了欺诈,比如像前面消费者举的这个例子,最高可以判罚3倍。因为根据消法规定,如果构成欺诈,是可以退一赔三的。”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