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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委会提起四宗新公益诉讼:剑指假盐 索赔超百万(3)

2017-10-30 09:42:1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之声:赔偿性公益诉讼最终要让不法分子支付高昂的赔偿金,这个案子是148万,它能不能像一把利剑,让肆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经营者见血见肉,真正的有痛感?

陈音江:“这种公益诉讼中,主张集体性的惩罚性赔偿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非常有益。因为现实当中,有很多案例,一是真正维权的人很少,二是,比如一袋盐,本身要索赔的标的很少,但维权的成本会相当高,于是很多消费者不愿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而这种相关的违法行为对消费者产生的危害又十分广泛和严重,那么由消协组织提起公益诉讼,要求惩罚性的赔偿,对商家会起到一个很大的惩罚力度。不过,目前我们的消费公益诉讼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

今年3月8日,广东省消委会已经提起全国第一宗赔偿性公益诉讼,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被中消协称作是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要求的有益尝试。但是,第一宗公益诉讼案在推进的过程中,也遇到很多难点,特别是公益诉讼的赔偿依据、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界线、赔偿款的归属处置等现实问题。

  经济之声:怎样才能让公益诉讼最大程度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威慑潜在的不法经营者?

胡钢:“广东省消协连续提起的多起公益性诉讼,成效非常明显,而且具有相当大的开创性示范作用,非常值得大力推广。我们很多时候打官司,首先打的是证据,这次的公益性诉讼,实际上很大一部分作用是解决证据性问题,我可能不知道你后期到底卖给了谁,但我知道你已经卖出去了,而且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违法经营者已经生产销售给了最终的消费者,这个犯罪事实就已经确定。在前期,人民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已做了大量的侦查工作,大量刑事案件的证据得到了确认,而这种刑事案件的证据很多时候能够比较容易地通过相关法定程序,转化为民事诉讼中的有效证据。这种刑事程序和民事程序的紧密配合,特别是公益诉讼的不断深化,使整个模式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目前我们可能针对的是一些有形的产品,比如食盐,病、死猪肉这种食品,我相信未来范围一定会扩大,如果相关的检察机关、消费者保护组织等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包括公益诉讼在内的各种消费维权手段,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勇于担当、有所作为,那么整个消费环境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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