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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解读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 主攻八大重点领域

2017-09-15 08:55:2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导读】国家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本次《指导意见》推出很多实招硬招新招。《天天315》本期聚焦:质量提升,贵在行动。

央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记者胡波)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这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这意味着我国把质量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天就开展质量行动工作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进行详细解读。

质量提升行动主攻八大重点领域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介绍,指导意见对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破除质量提升瓶颈;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改革完善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工作提出了详细规划和要求。

《指导意见》共六个部分、30条,分为目标要求、主攻方向、主要举措、保障措施四大板块。支树平介绍,意见提出,主攻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细化为8个重点领域,并提出提升质量的七大主要举措以及五大保障措施。

支树平介绍,8个领域有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装备制造、原材料、建设工程、服务业、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对外贸易。这些领域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怎么来提高质量,主要有7大举措,质量攻关、质量标准、质量创新、质量管理、质量监管、质量品牌、质量共治7个方面,其中有很多实招硬招新招。保障措施可以说是五大保障,制度法规的保障、财税金融的保障、人才教育的保障、质量激励的保障、组织领导的保障。

质量提升行动“实招、硬招、新招”

如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本次《指导意见》具体推出哪些实招、硬招、新招?

据梳理,质量监管举措有: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区域和跨境执法协作。加强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加大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汽车等产品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担保争议处理机制。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提高产品安全、环保、可靠性等要求和标准。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基础建设工程。建立责任明确、反应及时、处置高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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