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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付现金裂变推广遭质疑 专家:存传销法律风险(4)

2017-09-06 11:30:33  法治周末    参与评论()人

专家称仍存传销法律风险

尽管容易付认为其模式不构成传销,不过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武长海认为,从只有发展推广商、满足一定交易量的有效用户才能提现可以看出,容易付所谓用户实名注册、不需支付任何费用就给予奖励的说法其实是幌子,容易付真正瞄准的,是能够让推广商有效提现的用户——付费推广商用户和能够带来佣金提成的用户,即通过奖励的形式来吸引付费会员加入。

在分析容易付现金裂变推广活动的性质后认为,武长海认为,容易付向推广商收取398元代理费、根据推广商发展下线有效用户来给予奖励的做法,符合我国禁止传销条例中所规定的传销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中并未要求所有传销形式必须有两级以上的层级设置,关键是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传销行为构成要件。”武长海说。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对此持同样的看法。他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对传销行为规定了三种情形,即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

“从容易付的经营模式来看,如果对加入者要求必须缴纳398元代理费方成为推广商,该行为特征符合收取入门费的情形;如果是通过支付推荐奖金的方式鼓励发展推广商,该行为特征符合拉人头的情形;如果每邀请一名用户成为推广商,则可以获得100元奖励,如果被邀请人继续成功吸引其他用户,原推广商依然能获得推荐奖金10元,该行为特征符合团队计酬的情形。”李亚表示,“具体是否构成传销行为,还需要工商部门来认定。”

9月4日,容易付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出一篇通知称,因8月12日至13日有不法分子非法买卖他人银行卡信息,非法刷单妄图骗取容易付App推广注册秒送50+10元现金的补贴,公司将本次非法刷单数据已移交深圳市公安局招商派出所报案处理,“扣除非法刷单其余的正常推广奖励,将于9月5日18:00前全部进行解冻,所有被冻结的推广商可正常提现和继续推广。”

然而,对于这样的说法,王诚等推广商并不认同,“我开展推广的方式是容易付教给我的,而且实名注册的用户怎么会是刷单,这只是容易付拒绝兑现承诺的幌子罢了!如果容易付要认定推广商刷单的话,也得拿出证据,不能单方就对我们进行账户冻结。”

对于推广商和容易付方面在奖励资金上的分歧态度,武长海认为,容易付在推广活动的介绍上,教导推广商开展相关推广,却在奖励提现的问题上存在模糊相关规则的情况,其行为有可能涉嫌商业欺诈。

而李亚则表示,容易付营销模式推广商不属于消费者,因此不存在涉嫌欺诈消费者的问题,“如果容易付这样的营销模式合法的话,那么容易付与推广商之间的民事行为就属于合同纠纷;但如果这种营销模式违法,那么容易付与推广商之间的民事行为就属于合同无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