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消费 > 正文

市面流通34种食盐价差悬殊 市民选购别盲目

2017-09-04 18:08:28    长春晚报  参与评论()人

为了解市场上流通各种食盐产品的质量情况,给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全面有关食盐产品的消费信息,指导消费者正确、合理选购食盐,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于2017年6月,对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品牌的食盐产品开展了比较试验。昨日,记者从市消协获悉,根据比较试验发现食盐全部符合国家标准,但价格高低相差很大,提醒消费者结合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食用盐。

食盐价格相差大

比较试验样品是由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长春的商场、超市及网店等渠道购买,食盐比较试验样品共计34个,包括国内品牌11家,进口品牌4家。其中国内品牌包括吉盐、中盐、天井、淮盐、粤盐、鲁晶、浙盐蓝海星、颂康制盐、海晶、JUZISHU桔子树等11个品牌,国外品牌包括蒂安、MORTON、鲸鱼牌、SAXA等4个品牌。本次比较试验的34个样品产地来自辽宁省、江苏省、吉林省、重庆市、湖北省、上海市、广州市、天津市、济南省、浙江省、河北省等省市,其中进口食盐样品产地包括法国、澳大利亚、意大利、美国4个国家。样品基本涵盖了长春市消费品市场及网络销售平台上常见的、销售量较大的各种类别和不同档次的食盐,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食盐的零售价格按照每袋或者每瓶计算,价格高低相差较大。

未加碘食用盐均符合标准

据悉,比较试验测试项目包括氯化钠、碘、氯化钾 、钡4项指标,比较试验结果分析显示34个样品氯化钠检测项目全部达标。本次对比试验中的海盐、加碘盐和湖盐等其中的氯化钠含量基本相同,每100克盐中所含的氯化钠含量在97%—100%之间。大部分人认为,海盐比食盐含钠更少,其实,海盐与食盐的含钠量基本差不多。

国家标准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中规定未加碘食用盐每1千克食盐中碘的含量不得多于5毫克,此次检测的34个样品中11个未加碘食用盐均符合标准。

国家标准GB 2687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中规定强化碘食用盐根据所选择的加碘水平不同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不同,每1千克食盐中所选择的加碘水平为20毫克,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为每1千克食盐中14—26毫克;每1千克食盐中所选择的加碘水平为25毫克,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为每1千克食盐中18—33毫克;每1千克食盐中所选择的加碘水平为30毫克,允许碘含量的波动范围为每1千克食盐中21—39毫克;本次对比试验的23个加碘盐均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