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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在线诱骗消费者价格违法 及时改正遭从轻处罚(2)

2017-08-21 17:11:2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处罚规定》第七条及《规定》第七条第(二)项和第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改正“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对你单位作出警告和罚款 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国美在线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缴款。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公告表示,国美在线如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委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美在线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