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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其:平台的“不作为”遭殃的是卖家和消费者

2017-08-18 16:01:48    齐鲁网  参与评论()人

最近,京东终止与天天快递、百世快递的合作,在业界引发了比较大的争议。

8月17日,天天快递发布声明称,天天快递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正式起诉京东,要求后者停止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赔偿损失。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而京东也迅速作出回应:对于天天快递此次的恶意起诉将坚决应诉,并希望天天快递正视自身问题,把心思和精力用在提升服务质量和解决消费者投诉上,不要整天想着炒作做戏。

一些大的互联网公司在近些年强势崛起,成为连接供给方与消费者的平台。典型者如BAT、京东、滴滴、58到家等等。平台、供给方、消费者三者各自应该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成了大家讨论的话题,而这也和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总结起来,这方面的讨论不外乎有三方面的争议,而为消费者权益计,其中纠葛也显然需要厘清。

首先,平台只有建议权还是也有监管权?

有的人认为,平台就应该无为而治,比如在电商平台上,卖家和消费者应该自主进行交易,平台只有建议权,没有监管权。

淘宝最早就是这样的运营模式,搭了一个电商平台,让卖家在上面做生意。在淘宝上,卖家拥有充分的自由,淘宝就像是一个自由市场,但这也难免导致了泥沙俱下的结果,平台上出现一些假货、水货。

后来,阿里巴巴开始大力打假,马云更是提出“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假”。在今年1月,淘宝发布了“三振出局”的打假新规,卖家每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被记为一次,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则将被永久查封账户。伴随平台的积极行动,淘宝的购物体验也大大提升。

调查显示,有的消费者是知假买假,如有的人就是想花几百块钱买个奢侈品用来炫耀。按照有些人的观点,既然消费者有需求,卖家出售假货,平台是不是也应该无为而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假货是社会的毒瘤,是违法行为,平台不能因为有的消费者有意愿、卖家能赚钱就容忍这种行为,必须进行严厉打击。

一个平台,必须在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上有所为,必须对供给方等相关方行使监管权。否则,如果平台不作为的话,最终遭殃的一定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