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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烟灵”不能戒烟反而致病

2017-08-11 16:22:37    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冒用其他品牌的许可证号和外包装,生产伪劣的戒烟产品,再通过网络及实体店渠道销售18万余盒,经鉴定该戒烟产品不但不能戒烟,还将引发咳嗽等病症。这起由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经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泽泓、郑广杰、李廷照有期徒刑六年、五年零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40万元至5万元不等;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刘红艳、李振兴、李业勤、李美意、周文洁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20万元至1万元不等。

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李泽泓在未取得烟草生产和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互联网上截取“康奇”戒烟灵外包装图片,设定实际不存在的“上海康奇戒烟所”,并冒用海南汉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及条形码,虚构海南汉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兼制企业,通过郑广杰在河南找人帮其生产戒烟灵。郑广杰又与李廷照联系,让其生产“康奇”戒烟灵外包装。郑广杰将生产的48万盒戒烟灵以每条24元的价格卖给李泽泓,合计116万元,郑广杰从中获利24万余元。

李泽泓将这批戒烟灵产品通过刘红艳、李振兴、李业勤、李美意、周文洁,以网络销售及实体店推销的方式,销往扬州市江都区、无锡市、泰州市、苏州市、盐城市及浙江省湖州市、嘉兴市等地的药店、超市及网络买家,共卖出18万余盒戒烟灵,销售金额约为160余万元,从中获利50余万元。2015年5月,扬州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淘宝网上有一家扬州本地店铺“一年365天上班”,购买了其贩卖的伪劣产品“汉草清肺戒烟灵”,遂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上述戒烟灵产品均为伪劣卷烟。“假冒戒烟灵非但没有起到戒烟的效果,反而引发咳嗽等相关病症,对于这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办案检察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