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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呀呀10万元货款变成预存款 需再进125万元货才能返回(2)

2017-08-09 11:02:23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记者联系了韩呀呀北京分公司的经理刘某,刘某称,“当时谈的就是预付货款,我们说的很清楚。‘韩爱优品’是我们之间做的韩系品牌,这些他们也都知道。”韩呀呀武汉总部的负责人张先生表示,“我从北京那边了解到的和刘先生说的不一样,当时说的很清楚,我们都是依据合同来的。”张先生称,当事人刘先生已经向法院起诉,“都是为了合作,我同意协商。不然,就等着法院判决。”

  律师称合同隐含太多陷阱

北京国汉律师事务所李诗怀律师表示,刘先生与韩呀呀签订的这份《销售合同》,隐含了太多的陷阱和“不平等”的内容。李律师称,所谓的“进货款”,实际上是收取加盟费或保证金性质的款项。李律师提示广大消费者,在签订类似合同之前,一定要认真审查合同内容,对于不平等条款,要坚决要求修改,对于含糊不清的语句表述,要明确写明具体含义,在合同最后签字前再次审查合同内容,以防对方临时更换合同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