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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试药人”不合理也不合规

2017-08-07 13:47:10    中国质量报  参与评论()人

□ 廖海金

在新药上市前的一系列程序中,通过人体试验是必要且关键的环节。但几乎不为人所知的是,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一个有些隐蔽的群体——职业试药人。他们身体健康,却以身“试药”,以此换取数千甚至上万元的报酬。对于他们而言,试药更像是一种交易,甚至是一种谋生的手段。

(《法治周末》8月3日)

试药,本是一件必要且极为严肃的事情。试药也是有风险的,对于健康受试者来说,他们是代替患者承担了这种风险。对此,试验机构都很谨慎小心,一旦出现过敏等意外情况,也有完善的救助措施作保障,所以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危险。据专业人士介绍,在我国,能够进行临床试验的新药,均是完成了动物实验、毒性实验等临床前环节,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已证明了90%以上,因此试药人的安全系数是相当高的,且主要试验的是疗效,自愿试药者所承担的最大风险是来自个体差异。再说,现在试药过程已经有了一整套完善的监控体系,不存在“拿人做实验”的问题。

据了解,每一种新药在批准生产、推向市场使用前,都必须经过动物实验、人体实验和临床试验这3个过程。其中临床试验分3期,第2、3期试验是为了观察药物的有效性,所以受试对象为病人;而第一期试验是为了观察药物的安全性和代谢过程,需要在健康人身上试验。

试药不可怕,“职业试药”才可怕。那些把试药当成自己“职业”的“试药族”,他们不顾生命危险,像“白老鼠”一样去做药物实验,频繁试药,不只给个人健康埋下严重隐患,还暴露出很多问题。因为,根据规定,人体两次药物实验的间隔期一般要3个月,且国家对药物实验前的准备、实验方案等也有明确要求。再说,试药人同时试用不同药物也会危害健康。而“职业试药”便违背了这些基本且十分重要的常理,其风险显而易见。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一项调查表明,至少有10%的试药人同时参与多家医药公司的试药项目,服用不同的试验药品。调查中举例称,一名男性试药人在参与某医药公司性传播疾病疫苗试验的同时,私下又参加另一家医药公司一项治疗头痛的新药试药项目。表面上来看,两者没有冲突,但在该男子的体内,两种药物产生了不可预知的交叉影响。这样会给试药人带来一种潜在危险,不仅让试药结果变得不准确,还可能危害人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