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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 为何ofo会被索赔774万

2017-07-27 14:01:47      参与评论()人

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 为何ofo会被索赔774万

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为何ofo会被索赔774万

澎湃新闻记者 欧阳李宁 来源:澎湃新闻

“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家属起诉索赔878万”一案,目前已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变更诉求和追加被告申请,已于7月24日被静安区人民法院受理。”近日,原告代理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黔林告诉澎湃新闻记者,7月19日,死者父母追加ofo为被告方,连同其他三方被告(肇事客车司机、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保险公司)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公司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对此,ofo方面回应称,目前未收到法院通知,将于10月底前为全国ofo小黄车安装智能锁。

张黔林提供的资料显示,原告方向法院提出了如下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立即收回所有ofo机械密码锁具单车,并更换为更为安全的智能锁具;

2,判令被告一(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等739718.4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700万元;

3,被告二(肇事客车司机)、被告三(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被告四(保险公司)向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等493145.6元,以及精神赔偿金50万元,由被告四(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优先赔付,不足部分由被告四(保险公司)在商业险内赔付。

今年3月26日,在上海天潼路发生了上海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事件:一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据悉,当天13时37分,该男孩骑ofo共享单车,以18km/h的速度,沿天潼路南侧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事发路口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相撞,致使该男孩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压,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静安区交警认为,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