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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集微店30万店主上线吃下线 工商认定传销致吴秀波躺枪(2)

2017-07-25 11:52:3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不过,(杭高新(滨)市监罚处字【2017】2101号)公开的内容却显示,从2016年1月7日开始,杭州滨江工商陆续接到多起关于云集微店开展经营活动涉嫌传销的举报,核查发现云集微店存在“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等行为,这些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2016年1月20日杭州滨江工商正式立案调查。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描述,云集微店的推广模式为:要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须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费,成为“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店主”邀请新“店主”满160名(直接邀请30名和间接邀请130名),即可成为“导师”,团队人数达到1000名,即申请成为“合伙人”。至2016年3月8日,云集微店在全国范围内的店主达到了316735人,其中缴纳365元平台使用费的店主310221人,“合伙人”达到167名,“导师”1805名,共收取平台服务费113230665元。扣除各项成本支出以及相应的税费后,企业实际违法所得是8084106.85元。

据了解,“店主”只有发展成为“导师”以后,才能拿提成,成为“导师”后,导师所带领的团队每新发展一名“店主”,“导师”能从365元的平台服务费中拿走170元,“导师”的上线“合伙人”能拿走70元。

监管部门认为,云集微店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传销及相关行为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2017年5月12日,对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做出了处罚。

云集微店:已经进行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具罚单的主体是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正是肖尚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已经挂出对该企业的处罚,案件名称是“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案”,2017年6月3日前,企业已经自行履行罚款。

工商资料显示,云集微店APP是由集商优选开发,法定代表人是肖尚策,其和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是杭州博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博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肖尚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