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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释放量和结构安全仍是不合格主项

2017-07-24 09:11:10    中国质量报  参与评论()人

□ 本报记者 蔡美萍

近日,江苏省质监局发布2017年二季度儿童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共抽查儿童家具产品149批次,合格103批次,合格率为69.1%。

儿童家具指供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包括儿童柜、儿童桌、儿童床、儿童椅等。据介绍,全国有儿童家具五大产区:珠江三角洲家具产业区、长江三角洲家具产业区、环渤海家具产业区、东北家具产业区和西部家具产业区,五大产区产量占了全国90%左右。江苏儿童家具生产企业主要在徐州、苏州、扬州、南通等市,以中小企业为主;徐州、苏州还是家具销售和电商集中地区。

本次共抽查儿童家具产品149批次,其中在生产企业抽样52批次、电商平台抽样50批次、市场销售产品抽样47批次。样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在100元到4000元之间。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和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重点抽查表面理化性能、结构安全、警示标识、甲醛释放量、可迁移元素、游离甲醛(纺织面料或皮革产品)、可分解芳香胺(纺织面料或皮革产品)、邻苯二甲酸脂(塑料)等指标。

本次共抽查儿童家具产品149批次,合格103批次,合格率为69.1%。其中,抽查江苏企业产品共96批次,合格71批次,合格率为74%。其中,生产企业抽查52批次,合格50批次;电商平台抽查50批次,合格26批次;

江苏省质监局此次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儿童家具产品的表面理化性能、可迁移元素、游离甲醛(纺织面料或皮革产品)、可分解芳香胺(纺织面料或皮革产品)、邻苯二甲酸脂(塑料)等指标均合格,存在问题主要是部分产品的甲醛释放量、结构安全、警示标识项目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按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儿童家具的甲醛释放量应≤1.5mg/L。本次抽查发现12批次产品的甲醛释放量指标不合格。

结构安全项目包括边缘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间隙、折叠机构、翻板、翻门、封闭式家具、力学性能等,本次抽查发现32批次产品的结构安全指标不合格,其中有7批次产品的棱角或边缘未倒圆或倒角处理,有2批次产品存在危险突出物,有13批次产品的孔及间隙不符合要求,有1批次产品无防折叠装置,有2批次产品的翻门和翻板的关闭力小于8N(牛顿),有1批次产品无防止脱离的五金件,有20批次产品的无防拉脱装置、连接件及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