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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消协:三大通信运营商都存在泄露消费者信息

2017-07-21 16:37:26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永明21日说:“三大通信运营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或将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的行为。”图为新闻发布会。李娜摄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永明21日在山西省太原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三大通信运营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或将消费者个人信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的行为。”

“宽带不宽”

21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17年山西三大通信运营商服务质量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报告,并提出改进服务质量的建议。

宽带质量、价格收费、泄露消费者信息等问题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宽带质量是表现最差的方面。”张永明说。据调查结果显示,宽带上网服务质量满意率仅为37.30%。

对此,张永明表示,三大运营商应改善宽带质量,确保承诺网速和消费者实际使用情况相一致,避免“宽带不宽”的现象,对无法达到规定网速的消费者,要减免相应费用。

另外,调查结果显示,运营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断网,大多数被访者未事先得到通知且没有得到相应补偿,侵犯了消费者相关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正常电信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相应减免用户在电信服务中断期间的相关费用。……未及时告知用户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张永明说:“断网补偿应是宽带运营商的法定义务,长时间断网情形下应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补偿,不予补偿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该问题,山西消协建议三大运营商多渠道提前告知消费者断网信息,并建立断网补偿制度。

强制捆绑消费

价格收费也是消费者们的关注热点。所谓吉祥号靓号的老用户在办理业务时被限制消费和强制捆绑消费;三大运营商均不同程度地存在虚假价格标示、强制收费和以不平等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减免经营者义务的情况;在广告宣传及消息披露方面则存在有虚假概念、夸大宣传,以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