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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培训班猫腻多:名师身份难辨 办学资质不全

2017-07-14 09:20:02    济南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专业名师一对一”、“领跑新学期”、“暑假班开课啦”……每到暑假,与气温一同飙升的便是暑期培训班的热度。不论是课业辅导、艺考培训、各类兴趣班还是为出国留学预热的外语班,都迎来旺季。然而,省消协发布的2016年山东省中小学生课外培训情况调查报告显示,在1200多名家长参加的调查问卷中,几乎没有家长对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表示满意,其中有60%的家长反映培训机构没有与其签订合同。

近日,记者对多名参加培训“被套路”的市民进行采访,发现疯狂培训班背后猫腻不少。

培训合同 交钱容易退钱很难

对培训机构的各种“控诉”中,“退费难”可以说是最为突出的一条,有些商家拖延退款时间,有些则制定霸王条款,开课后便不再退费。

临沂的刘女士2016年12月在济南朗阁教育报名参加出国雅思课程,共交纳3万余元,今年4月由于放弃出国,希望该培训机构能按承诺退还剩余课程费用,但这一拖就是3个月时间。“报名时我问过,万一不想学了,剩下的钱能不能退,对方口头承诺说能退,但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刘女士说,提出退款后,对方虽没有拒绝,却表示退款至少需要三四个月时间,每当询问退款进展,对方都以“总部正在办理”或“正在走流程”推脱,忍无可忍的刘女士拨打12345热线投诉,才于近日拿到退款。

而市民臧先生手握合同,却正是被合同挡住了退费之路。2014年12月,他为孩子报名情商培训班,课程第一阶段已经完成,第二阶段仅上课一两节。由于个人情况,孩子无法继续课程,但培训机构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办理退费。“合同规定可以按原价退款,但上满4节课后便不予退款。”臧先生表示,自己签合同时只知道能退费,没想到还有如此套路。

培训机构预收学费,属于预付款购买服务的范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但相关律师表示,该条款过于笼统,对于预付费服务尚无细则。

师资力量 在校生摇身变“名师”

搜索各类培训机构招生信息,不难看出“名师”已经成为“杀手锏”,不少艺术类培训更是顶着“名校名师”的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