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12日讯 昨天,广东食药监局发布药品零售企业GSP限期整改公告,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珍心药房等3家药品零售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被责令限期整改。
公告显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珍心药房、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宝之联药店、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淞益药店3家药品零售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广东省顺德区食药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责令整改日期为2017年7月11日,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