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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地沟油事件传谣者被捕 曾悬赏1000万追讨黑手

2017-07-07 11:06:51      参与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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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地沟油事件”传谣者被捕

本报济南7月6日讯(记者马绍栋)7月4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保税分局官方微博“平安保税”对外发布称,关于造谣传谣“地沟油被金龙鱼回收”网络谣言事件取得突破性进展,两名涉案人员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5月6日,一段《地沟油被金龙鱼回收,转发出去传播正能量》的视频在各大社交网站传播,失实报道迅速发酵,制造消费恐慌情绪。5月15日,嘉里粮油(天津)有限公司以有人涉嫌侵害金龙鱼品牌商品声誉罪一案向天津保税区公安分局报案,相关监管部门全力追捕幕后造谣传谣者。

事实上,类似“金龙鱼”事件并不在少数,据有关数据显示,各种网络谣言中食品类虚假信息已占到45%,食品行业已成为谣言重灾区。

类似“面条洗出胶不能吃”、“紫菜居然是塑料做的”、“棉花肉松”“低钠盐是夺命盐”等流言不时发作,当事企业不得不在繁重的经营压力之余,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予以应对,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品牌声誉。金龙鱼方面表示:“作为一个行业领军企业,我们代表着国家品牌形象,所以我们非常珍惜消费者的信任,也非常看重并将一如既往地维护中国食品在国际市场的声誉。”为反击网络谣言的巨大危害,金龙鱼悬赏1000万追讨“地沟油被金龙鱼回收”的网络谣言黑手,并出资3000万设立专项打击网络谣言基金。此举得到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粮油学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以及众多食品企业的积极响应。

据了解,根据刑法,捏造并散布虚假食品安全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等多种犯罪,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对于制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作出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