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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一小区规定养狗要交5万元保证金 引发争议

2017-07-03 13:02:10      参与评论()人

【导读】小区养狗要签协议,还得交5万元的保证金,这样的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做客《天天315》周末会客厅,共同探讨本周消费投诉热点话题。

央广网北京7月2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近日,山西省太原市的光信国信嘉园小区物业,在居民楼贴出了《社区内养犬的约定》,其中规定:小区养狗要签协议,还得交5万元的保证金……引起各方争论。小区业主怎么看待这一约定?是否会遵守?这样的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记者在这个小区看到居民楼大厅贴着显眼的《社区内养犬的约定》。其中规定:业主养犬,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业主仅限在业主专有建筑物内饲养犬只,并确保犬只不发出影响其他业主的噪音;犬只不得使用小区内公共空间、环境、电梯等,不得在小区内遛狗,不得使用小区设施;遛狗仅限业主从自己家里通过楼梯至地下停车场直接上车,开车至小区外遛狗;管理单位会通过小区电梯,社区监控设施进行管理,并执行相应处罚。如违反规定或有业主投诉,将扣除保证金,业主信息通报小区全体业主,并将所交纳相关费用公示,该费用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物业客服部秦经理告诉记者,为了营造舒适怡人的居住环境,小区的开发商在前期售房时与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的补充协议中,就有关于小区养狗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的规定。但是现在物业一直没有向业主收取保证金。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也主要是以劝诫、引导的方式来与养狗的业主进行沟通。

目前业主普遍认为,这样的规定根本就不合法。说他们养狗有合法的手续,“法律都允许,开发商和物业凭什么就不让养?”那么,业主应不应该遵守这样的规定?规定有没有法律依据?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芦云认为:“这更像是一种自律公约的方式。首先,大家如果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去签订这样一份自律公约,我认为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小区的公共环境、绿地都是大家同来享用的,不能只被一部分人去占用。

第二,关于保证金的金额多少、如何去使用、收取之后如何监管,以及将来怎么退还,这些细节问题需要大家坐下来去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