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消费 > 正文

网购“小便宜”暗藏“大陷阱” 勿因小聪明得不偿失(2)

2017-06-30 09:43:08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于3月15日正式执行。该条例明确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这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负责该案件的唐鑫警官表示。

唐警官告诉记者,近两年他经办的网购调包诈骗案有增多的趋势,调包的商品以奢侈品和高端的数码设备为主,调包手段大同小异,或是用仿冒品调包正品,或是调包内部零件伪装未拆封的迹象,大都是恶意利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

然而,调包行为持续了半年,电商平台为何没有及时应对?

对此,京东西南公司公关部席大伟表示:“京东是一个很大的平台,所有的商品遇到退货,由配送员收回。配送员只要确认发票、物品完好、吊牌都在,就会收货。货品会返还给供货商,供货商发现有问题直接反馈我们,拒绝我们退货。我们也是受害者。”

配送员无法把关真伪,退货评定耗时费力,加之电商每日交易数据量大,电商面对这种逆向新骗局稍显迟钝。

对于消费者担心的被退回的假货会不会进行二次销售问题,席大伟称,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回的商品,快递员上门取件后,会被退回到京东逆向处置中心,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检测,符合条件的商品会被退回商家,而其他商品则会被销毁,确保不会再流入市场。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规则被恶意利用,伤害的是电商和消费者双方。频发的案件,提醒电商要优化退换货的内部流程设计,缩短检测周期,提升检测水平。同时他还建议,电商可通过暂时冻结退款的方式,预留充足时间鉴定退货真伪。

第一案一审落槌

“刷单入刑”专治“小聪明

日前,杭州市余杭区法院一审宣判一例“刷单入刑”案。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被判刑的案件,组织者李某被法院认定为犯非法经营罪。

2013年2月,李某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并利用聊天工具建立平台,吸纳会员参与刷单。会员为淘宝卖家,须缴纳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证金和40元至5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及体验费。案发时,平台有会员近15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