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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兴嘉业地产所售商品房空调不制冷 竟怪北京太热

2017-06-27 16:59:12      参与评论()人

空调不制冷 国兴嘉业判赔

来源:法制晚报杨国华

业主在观湖国际购买住宅 配置的中央空调使用效果年年不达标 法院判开发商赔偿10万余元

肖先生在北京市朝阳区的观湖国际购买了一套住房,约定该房屋含空调等设备、设施,能够满足交房后业主入住的标准,但在此后数年时间里,中央空调年年维修,年年都不达标。

按照肖先生的说法:至今(2016年年底)其小区的中央空调的制冷效果依然达不到使用标准。《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国兴嘉业地产赔偿肖先生中央空调款55452元、中央空调拆装费8000元、其他损失40000元。

代理此案的律师告诉法晚记者,除了业主肖先生,他还代理了另外三位业主的诉讼案,均以业主获胜而告终。

事件

高档住宅配中央空调却年年不制冷

2005年底,肖先生与北京国兴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兴嘉业地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由其开发的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88号观湖国际7号楼的一套住房,房屋建筑面积为262.2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216.58平方米。根据约定,该房屋为精装修,含空调等设备、设施,能够满足交房后业主入住的标准。

2006年5月份,国兴嘉业地产交付房屋。但入住后的当年夏天,肖先生就发现所谓的高档房屋的空调制冷存在严重不足的问题,最好的制冷状态在28℃、29℃(设计标准为26℃),而且空调主机从未停止运转,同时开启三个以上房间的空调,空调机不工作。

肖先生表示,在他发现此问题的同时,也了解到7号楼2单元05户型(预售时为G1户型)的房屋,均出现同样的空调制冷严重不足问题。为此,他与全体05户型的业主曾多次反映情况,被告每次均答应给予维修。按照肖先生的说法,从2006年夏天至2013年夏天,开发商虽然每年都给予维修,但至今(2016年年底)中央空调的制冷效果依然达不到使用标准。

“在此期间,我一直不明白什么原因造成了空调不制冷,开发商也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2014年5月中旬,我得知其他业主就中央空调使用效果不达标问题起诉获胜,才知道开发商已经违约了。”肖先生说,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将国兴嘉业地产诉至法院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