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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中源陶瓷老板失联 促销活动成骗局消费者钱货两空(4)

2017-06-23 17:29:20      参与评论()人

还有一种全额返现,他是以全额返现为诱饵或者幌子,让消费者去购物,支付相应的款项,但是商家收到款项之后卷款而逃,比如说像今天的案例。在这种情况下,他很有可能就涉及到非法集资或者相关的刑事犯罪的问题。”

经济之声:消费者唐女士提到一个细节,她说当时参与活动时,商家称全北京只有14个名额,也就是只有14个人能获得全额返现,但是现在维权人数却已经多达数百人。两位北京新中源陶瓷公司的做法是否涉嫌非法集资,涉嫌欺诈消费?

邵桐:“我认为不见得。根据现在的调查情况来看,商家所承诺是全北京只有14个名额,而真正接受这种所谓全额返利的消费者却达到了几百名,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商家根本不是以销售为真实目的,其实他存在一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的主观意图。因此我认为这已经不简简单单是民事上的消费欺诈的问题,而是一个涉嫌刑事犯罪的问题。”

经济之声:商家的促销活动终成骗局,大部分消费者现在是钱货两空,如何能够追回钱款?

赵占领:“作为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他要维权确实面临很大的困难。因为他如果通过民事途径去索要这笔欠款的话,不清楚这个公司到底他还有没有钱,如果账上的资金已经被转走了,即使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去起诉,最后拿到了胜诉判决也很难去执行,而且这个过程也非常长。

我们建议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的方法,也是最有效果的方法,就是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能立案之,先把相关的犯罪嫌疑人控制起来,把相关的账户冻结,这样的话后续才有可能挽回损失。”

经济之声:记者发现,这家公司从成立到2016年,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每年都会变更一次,而且此前这个公司还是官司缠身。这些细节对于消费者的维权会不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

赵占领:“首先,股东的变更应该说不影响。因为股东和公司是两个独立的主体,股东在出资之后只是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不一样,虽然他在今年5月份进行过一次变更,但是他仍然要为之前的行为负责任。像今天的案例中,他的行为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话,不仅这家公司要承担刑事责任,他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负责人员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即使他事后再做相应的变更,并不影响,而是由之前的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