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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银行内鬼擅转八千万偿还高利贷 客户起诉返还本息(4)

2017-06-19 09:29:21      参与评论()人

分析四问题导致金融风险增加

案件审理当天,朝阳法院发布了《金融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近几年,涉诉银行数量持续大幅增长,从2012年的12家增长到2016年的195家,涵盖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金融领域存在的内部风险控制及管理失范,新型金融组织、金融创新领域外部监管不力,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不足,金融机构业务开展不规范等四大问题导致金融风险增加。

朝阳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王丽英介绍说,一些金融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管理松散、业务专用章使用随意,致使出现非法挪用资金,诱骗投资者投资非本机构产品的情况发生。部分金融机构片面追求高业绩,在客户资信,合同签订、担保等审核方面存在疏漏,冒签字、代签字的情况普遍存在,增大了潜在的坏账风险。

白皮书建议银行强化风险意识,从风险预防、预警和应对等多方面健全完善风控机制;严格对合同签订、担保资质的审核,防止他人冒签、代签情况发生,在抵押登记等各环节提高合规意识,避免履约不善引发风险;加强人员职责、业务流程、印章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监督管理,强化对金融从业人员风险防范、合规操作、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对违规操作人员予以有力惩戒,充分发挥风险警示作用。

此外,白皮书还建议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对金融消费者的定义、权利义务等内容予以细化,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对风险保障机制的调研和推广,比如针对银行卡盗刷风险集中引入保险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

北京晨报记者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