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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一区五市签订消费维权协作协议消费者可跨区域维权

2017-06-16 17:41:20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参与评论()人

6月15日,从“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协作会上获悉,今后东北四省区的消费者在四省区内异地消费可跨区域维权,实现“在外地消费,回家投诉”。

为加强东北地区消费维权合作,促进省际间消费维权联动,提升跨区域消费维权力度,辽宁省、吉林、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及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呼和浩特市“三省一区五市”的消费者协会,在沈阳召开首届协作会,决定在消费维权方面广泛开展协作。

会上签订“三省一区五市”消费维权协作协议,规定“三省一区”消费者在“三省一区”内异地消费,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可向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回到居住地向本省(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居住地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可向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受理的“三省一区”异地消费纠纷投诉,需要在消费纠纷发生地进行异地调查处理的,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的投诉信息和相关证据发送给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调查处理。消费纠纷发生地是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由消费纠纷发生地的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消费者协会调查处理。

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协会收到对方发送的消费者投诉信息和相关证据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及时作出立案调解或不予立案调解意见。5个工作日内,向受理投诉信息发送方和消费者反馈调查结果与是否立案调解意见。

对跨区域、具有共性的重大侵权违法问题,“三省一区五市”消费者协会协商采取联合行动,协同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对涉及侵害“三省一区”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违法问题,除采取联合维权行动外,还联合对外发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观点和意见。

此外,为及时快捷解决网购消费纠纷,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消协与“京东商城”协商,决定开通“三省”消费维权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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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已达2432家

6月15日,省工商局发布消息,为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我省新设立和盘活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000家,目前总数已达2432家。这些消费维权服务站能有效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督促引导经营者落实“首问负责”“赔偿先付”“无理由退货”等制度。

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质量监管。2016年省工商局和省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诉求23.4万件,解答消费者咨询20.3万件。去年,省工商局共抽检民生领域重点商品7560组,发布10个品种的消费警示,并开展了“红盾国V净油”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263个加油站和油库进行了抽查。同时,开展了历时8个月的移动通信服务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一些困扰消费者多年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纠正。

今年,以落实《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契机,省工商局加大了对汽车销售及维修、教育培训、餐饮、美容美发等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并进一步拓展了维权网络覆盖面。

关键词:东北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