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 京 )安监罚〔2017〕执法-17 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京房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因存在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的问题,被警告,并处4900元罚款。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 年 4 月 18 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对北京京房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北京京房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存在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的问题。
以上事实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北京京房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警告,并处49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