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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三江天然气被指涉嫌垄断 不到指定店买电器不给通气(2)

2017-06-15 12:00:40    华商网-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负责人称是为了把住安全关

6月13日,洛南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人称,之所以业主必须要到指定备案登记的实体销售店买原因是,这些店在他们那里有备案,出了问题能查找到原因,这也是为用户把安全关,另外就是他们公司作为私人企业,不比西安、商州等大型国有燃气公司,为了降低安全风险才这样做。该负责人还表示,洛南县安装用户有5000户,实际用户2000户,每年新增约400户,“经销商也确实给我缴纳费用,因为他们没有安装资质,他们每售出一台热水器给公司缴纳220元(安装费),每售出一台燃气灶缴纳60元(安装费),一年约有10万元,用于公司开销。”

“为何这样做,指定的经销店是在省上登记备案的,如果产品出了问题有保证。”洛南县城管局尤局长称,他们前两年就接到类似反映,在向省上请示后这样做的。

对于市民反映向经销门店缴纳260元备案费,安装费和材料费另算一事,燃气公司负责人表示,他们只收取安装费(属于企业行为,没有向物价部门备案),并没有额外收取费用。

在商洛市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向华商报记者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只要用户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具有资质的安装企业进行安装,用户就可以使用,他们的热水器安装费200元,燃气企业不得强制用户在哪里购买燃气具。

就此事,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姬亚平说,市场经济所有的品牌都是自由竞争,任何企业和部门都不能指定某个品牌或者划定某个范围,只要是检测合格的产品都可以进入市场。从法律角度讲,洛南三江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做法有违市场经济规律,涉嫌行业垄断,违反了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