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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或因乘客擅开应急滑梯损失10万 被戏称最贵尝试(3)

2017-06-14 08:58:59      参与评论()人

2 擅开应急滑梯或担民事刑事责任

张起淮认为,对于擅自拉开应急滑梯的行为,我国《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对此都有相关处罚、赔偿和惩戒规定。

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航空器内禁止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禁止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因此,根据该《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依照本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外,给单位或者个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航空公司可以向涉事旅客索赔。

航空安全与法律专家刁伟民律师告诉探员,乘客擅自开启飞机应急滑梯,根据情节轻重,将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涉嫌刑事犯罪,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延伸

此前有乘客开滑梯被判赔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有很多关于乘客私自打开舱门和应急滑梯的事件报道,但似乎航空公司起诉索赔的案例并不多。张起淮表示,前些年,国内航空公司对此类事件处理没有形成主张赔偿的法律意识,这类问题需要航空公司提供相应的证据,案件审理过程比较繁琐,不少公司怕麻烦也就没有积极主张;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例也比较少。近几年,随着专家学者、律师的不断呼吁,航空公司开始对此类行为提出索赔并付诸诉讼,并且随着此类事件的不断发生,航空公司的赔偿维权案例也会越来越多。

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23日,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对我国首例擅开飞机应急舱门案当庭宣判,认定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为人民币3.4万元。而2015年1月,在西部航空PN6272航班上擅自开启应急舱门的旅客,承担了人民币3.5万元的经济损失。

航空公司提出索赔,可以有协商、和解、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航空公司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满足条件包括:第一,航空公司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需要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张起淮表示,如果旅客违法违规打开应急滑梯的行为造成航班延误,其他旅客就因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先行向航空公司主张。航空公司可选择是否向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的旅客索赔。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明 王巍

本版图片/乘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