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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装安全标准过渡期过半 童装标签乱仍待规范

2017-06-08 16:47:26    北京晚报  参与评论()人

当前,我国年均新生儿人口总数为1600万左右,加上二孩政策的放开,婴童装消费迎来持续增长。再加上越来越多90后妈妈成为消费主流群体,婴童装购买者对价格的敏感性降低,愿意为高质量、高安全性的婴童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不过,专家调研发现,家长对于婴童装这个品类的安全意识往往很薄弱,46%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婴童装安全技术要求,忽略背部绳带安全风险的受访者占比高达88%。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将于2018年6月强制执行,如今两年的过渡期已经过半,市场上的童装都合格了吗?家长又应如何为孩子挑选安全的服装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法规

童装安全标准过渡期已过半

2015年,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发布,该标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并针对化学安全及纺织品机械安全性能也都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按照《规范》的要求,儿童纺织产品分为两类,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为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为儿童纺织产品。标准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此外,儿童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考虑到商家消化库存等原因,该标准规定商家在2016年6月1日前生产的婴幼儿和儿童纺织产品有两年的过渡期,但2016年6月1日之后生产的婴幼儿和儿童纺织产品都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现有产品如果符合GB 31701要求,则吊牌上安全技术类别可以按照GB 31701要求进行标注,以免产品在过渡期之后重新调整;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必须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要求,按照原要求标注,过渡期之后该产品停止销售。如今,两年的过渡期已经只剩一半,童装市场上的产品标识仍然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