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记者询问的解决方案,杨杰回复,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办法处理,“现在全在西安市房管局,你们要找就去找房管局。”
记者了解到,根据《西安市配建廉租住房实施细则》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预售或销售配建廉租住房,在办理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时,对配建的廉租住房要明确楼栋、房号,标明不得销售。商品房项目销售完毕后,项目单位必须办理完配建廉租住房的产权移交手续,方可办理其他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
按照规定,如果不解决刘先生55户廉租房的问题,美寓华庭小区其他商品房的房产证办理也会受到影响。
5月26日,西部网已将刘先生的情况以公函的形式反映给了西安市房管局,截至6月7日记者发稿,尚未得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