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消费 > 正文

食药总局通报12批次中药黄芪不合格 涉及12家企业

2017-06-06 09:41:59      参与评论()人

12批次中药黄芪性状不合格

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告称,涉及12家生产或供货企业

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王卡拉)6月2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药品抽检公告,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12批次中药饮片黄芪性状不合格,徐州彭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东恒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药企上榜。

此次抽检的中药饮片取样自药房、医院、药品经营企业、超市等。12家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涉及徐州彭祖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惠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南聚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

国家食药监总局指出,药材和饮片的“性状”系指药材和饮片的形状、大小、表面(色泽与特征)、质地、断面(折断面或切断面)及气味等特征。中药材来源不正确,种植、采收、加工、炮制、贮藏等环节操作不规范,以及人为掺杂使假、染色、增重、过度硫熏等行为均可导致中药材及饮片性状不合格,从而影响药效。

在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五指山超市取样的不合格黄芪(炙黄芪),梅州市宏洲药业有限公司否认系其生产。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当地食药监局对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而超市所在地的食药监局也将立案调查,追溯产品来源。如确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的,对生产企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