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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电宝 安全隐患不容忽视(3)

2017-05-26 17:27:54    [db:出处]  参与评论()人

陈礼腾说:“一般来说,共享充电宝企业不至于主动在向消费者提供的共享充电宝上安装窃取手机信息的装置,对企业来说,这种行为风险太大。但是在共享充电宝的3种模式中,除了类似‘小电’这种固定的模式,其他两种模式的共享充电宝都处于相对开放状态,谁都可以借了带走。这就有一个隐患,即不法分子可能先借来充电宝,然后拆开,在里面安装上那种特殊的芯片,再还回去,等着充电宝被下一个消费者借走,当其开始使用时,就可以植入木马了。”

对于消费者和共享充电宝企业来说,如果因共享充电宝窃取个人信息,都将面临较大的麻烦。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个人信息被窃取,想要维权的话将困难重重。赵占领说:“首先,消费者要证明,信息的泄露是因为使用共享充电宝导致的,手机中的木马病毒是从共享充电宝里传来的,这个证明十分困难。其次,消费者还要证明信息泄露给自己造成了具体的损失。”

共享充电宝企业能否以“共享充电宝里的木马是被不法分子借走后植入”为由推卸责任呢?赵占领认为,企业也必须举证充电宝是被他人进行的改装,还要证明自己对此采取过必要的防范措施,而这些证明同样相当困难。

陈礼腾认为,共享充电宝应该和共享单车一样,有特殊的设计要求,比如采用全封闭的防拆设计,避免被不法分子打开改装,或者一旦被打开过,借用充电宝的消费者就能发现,从而避免使用。他说:“就目前看来,虽然共享充电宝融资不断,但对于这种单一服务的未来发展还不能作出乐观评价。随着信息价值越来越重要以及消费者对信息安全的重视,如果不能处理好该风险,势必会对其发展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