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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世快递包裹丢失快递员私自签收货物 4千多包裹赔500元

2017-05-15 15:17:28    [db:出处]  参与评论()人

百世快递私自签收货物 消费者索赔

用百世快递送包裹显示签收 4000多元包裹对方没收到 快递公司承认丢失愿意赔偿500元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讯郑先生用百世物流寄送包裹,包裹签收后,收货方没有收到货物,郑先生遂将百世物流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及北京分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快递费用、丢失的快递损失和误工费等共计4687元。今日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二被告的代理人表示,原告告错了人,原告告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该网络公司经营的是快递,而百世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只经营物流公司。

包裹被快递员私自签收实为丢失

上午10点郑先生和代理人亲自出庭。

郑先生诉称,2017年3月15日,他通过百世物流将一快递包裹从北京发往上海,包裹为淘宝退货,包裹总价值为4367元。包裹发出后显示被签收,但是3月24日收货方却告诉郑先生,他们并没有收到该货物,于是郑先生马上联系百世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百世物流科技公司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拒不承认该包裹丢失,并让郑先生等核实的情况。但是之后百世物流迟迟没有给郑先生答复。3月27日15时47分,郑先生将百世物流科技公司投诉至邮管局,直到这时候百世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才告知郑先生快件确实已经丢失,公司愿意赔偿郑先生500元。

郑先生认为百世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专门从事物流行业的企业,对于丢失客户包裹的行为应该属于重大过错。快递人员私自签收客户的包裹属于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涉嫌侵权违约,更应当理赔,于是将百世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快递费用20元、丢失的快的损失4367元和误工费300元,共计4687元。

被告称告错主体与百世快递非同一品牌

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二被告的代理人,代理人表示,原告告错了人,百世物流科技公司与百世快递不是一个品牌,原告应该起诉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它和百世物流科技公司是独立的公司,“原告告错了公司,现在我们不应该承担责任。”代理人称。

代理人还表示,退一步讲,即便被告有过错,原告要求的赔偿也过高,“按照邮政法,没有保价的快递,赔偿的金额是按照运费3至5倍,最高不能超过运费10倍,如果按照合同法规定,没有保价,应该按照未保价的运费的3至5倍赔偿,另外贵重物品必须保价,原告要求赔偿的误工费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因此我们不同意赔偿。”代理人表示。

关键词:百世快递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