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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信息将全面公开

2017-05-10 10:05:13    北京日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记者 陈雪柠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推进“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今年,全市500家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和3000家餐饮企业将推行“阳光餐饮”工程建设,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阳光餐饮”工程建设完成率将达到100%,打造20条以上“阳光餐饮”工程示范街区。至2019年年底,“阳光餐饮”工程基本覆盖本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将通过加强餐饮业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和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引导公众参与餐饮业质量安全监督,不断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使人民群众餐饮消费更安全、更放心、更满意。

托幼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

2015年以来,本市以大型商圈、连锁企业为试点,推行“明厨亮灶”工程。“明厨亮灶”,就是通过改造建设透明玻璃隔断墙、隔断窗或者安装图像采集和视频传输设备等形式,使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重点环节以及备餐、分餐场所等重点场所直观可视,供消费者查看监督。

据悉,目前已有十余个商圈开展“明厨亮灶”工作,8722家餐饮单位完成“明厨亮灶”改造。“在全市105家量化分级最高等级A级三星单位中,超过90%的单位开展了"明厨亮灶"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带动示范作用。”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此基础上,本市全面实施“阳光餐饮”工程。计划通过3年时间,实现“阳光餐饮”工程基本覆盖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阳光餐饮”工程示范街区达到100条以上,形成一批集食品安全、特色风味、优质服务于一体的品牌餐饮企业。

在原有的食品加工操作过程可视化的基础上,“阳光餐饮”工程增加了多项内容。实施范围不限于大型商圈和连锁企业,全市大、中、小型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将全部实现“明厨亮灶”,实行“阳光餐饮”。

餐饮单位全面公开食品安全信息

外出就餐时,判断一家餐厅的食品安全状况是否更值得信赖,量化分级标志提供了有力的依据。按照“阳光餐饮”工程实施方案,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将全面公开。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信息。

关键词: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