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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诈骗为何屡屡得手? 对车辆监督管理存漏洞

2017-04-25 13:23:17    正义网  参与评论()人

近年来,汽车租赁作为一项新兴的服务行业不断发展壮大,骗租汽车后变卖的犯罪行为也不断发生。近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对一起租车倒卖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刘佳辉、王明华、黄毅的判决;对被告人王雪朋由原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万元,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网上一聊如故,共谋“大事”

2015年2月,黑龙江人王雪朋通过QQ聊天认识了河北人刘佳辉。两人一聊如故,想法默契,很快就商量好一起干一件投资少赚钱快的大事:租车转卖。两人分工明确:王雪朋负责出资,刘佳辉负责租车。

同年4月12日,王雪朋从哈尔滨乘飞机到三亚与刘佳辉会合。下午5点,刘佳辉、王雪朋二人赶到海口,来到海南某汽车服务公司。看过车后,刘佳辉称要租用一台黑色奥迪A6L,预定租车至三亚2天。王雪朋支付了押金5000元、车费1800元后,刘佳辉用伪造的驾驶证与该公司签订了租车协议。租到车后,王雪朋用带来的GPS设备对该车进行屏蔽,使车辆不被该汽车服务公司所控制。刘佳辉也停用了租车时留下的手机号码。

次日,二人将车开往广东省湛江市,在中间人王明华等人的介绍下,将该车以8.9万元卖给广东河源人黄毅。此次交易,刘佳辉获利2.3万元,王雪朋获利2.15万元。海南某汽车服务公司发现车辆被骗走,向海口市公安局报案。

多次作案,惊动多地警方

不久,王雪朋与刘佳辉商量再次联手。2015年4月30日,王雪朋来到海口美兰机场,刘佳辉已经联系好两家汽车租赁公司分别租一辆豪华车,约定到美兰机场签协议、交车。巧的是,两家汽车租赁公司的送车工作人员阿龙和阿海是亲兄弟,他们发现同一个客户分别租他们两家公司的豪华车,遂产生怀疑。兄弟俩查看刘佳辉、王雪朋的证件,发现刘佳辉使用的身份证件系伪造,于是决定放弃这单生意。

除了与王雪朋联手,刘佳辉还单独实施租车诈骗行为。比如,2015年4月14日,刘佳辉从浙江省金华市某租赁公司陈老板处租走一辆奥迪车,卖给江苏无锡人“石匪”。陈老板发觉被骗后追到无锡,在警方的帮助下将车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