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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所售烤馍锅巴包装出现两个日期 律师称可索赔(2)

2017-04-10 14:30:26      参与评论()人

对此事,该超市值班经理向先生经询问后表示,超市已与厂家沟通,“他们说这批次食品并非给华联供货批次,换句话说,这些应该不是我们的商品”。但对张先生未将食品拿出超市并还有购物小票的情况,向先生称,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随后,记者又致电烤馍锅巴厂家内蒙古美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区域负责人贺先生,“我们的食品应该不会有两个生产日期,目前还没接到超市反馈”。对方听到张先生的遭遇表示吃惊,表示会立刻向超市了解情况,调查后回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未得到回应。

  可向超市厂家索赔

北京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金元就此事分析,食品包装上出现双生产日期属于涉嫌虚假标注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分及民事赔偿。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目前无法确认双日期到底是厂家还是超市的原因,建议张先生可向超市、厂家同时要求赔偿,如协商不能和解,可向法院起诉”。

北京晨报现场新闻记者 郭丹 线索: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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