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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啤酒卷入变相行贿风波:回应称尚未终审 经营依法合规(1)

2017-03-22 09:40:1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近日,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啤酒”)摊上事儿了。

一桩八年前的收购案,由于被收购方管理层中7人被控贪污受贿,最终引发出一起华润啤酒“行贿风波”。

涉事其中的是华润啤酒在山东省的一家啤酒厂——华润雪花啤酒(滨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雪花滨州公司”)。

华润啤酒属于华润集团旗下,在中国市场,它是啤酒界当之无愧的“一哥”。截至2015年,华润啤酒拥有啤酒厂97家,啤酒年产能约2200万千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华润雪花滨州公司股东为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雪花”),而华润雪花是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润啤酒2016年半季度财报显示,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是华润啤酒的全资附属公司。

法治周末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的一份编号为“(2015年)邹刑初字第214号”判决书显示,邹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华润雪花在收购山东琥珀啤酒厂(以下简称“琥珀啤酒厂)时,该啤酒厂7名原管理层人员借职务之便,成立邹平众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众邦公司”),以投资入股的名义,收受华润雪花贿赂3373.05万元。

而邹平县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山东琥珀啤酒厂的7名高管利用职务之便,为华润雪花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案件正在司法程序中,尚未有最终审理结果。”对于行贿风波,华润啤酒通过邮件回复法治周末记者称,“华润雪花在内地的经营活动,包括投资并购活动,一贯秉持依法合规,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事。”

法治周末记者获悉,一审判决后,这7名高管均不服判决,已经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收购琥珀啤酒

故事还得从琥珀啤酒厂讲起。

琥珀啤酒厂是山东省邹平县的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89年。该啤酒厂的琥珀牌啤酒在山东省一度享有声誉,曾10年蝉联山东名牌,连续三届获“山东著名商标”。

1994年,琥珀啤酒厂与香港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亚投公司”)合作成立华中琥珀。2004年,琥珀啤酒厂却与香港亚投公司产生纠纷闹僵,经营活动停止。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5年邹平县委、县政府决定让琥珀啤酒厂依托现有资产、人员成立了三泽公司。三泽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琥珀啤酒厂职工集资入股,啤酒厂销售商、代理商的预付款,职工集资建房的购房款等。

然而,伴随着啤酒行业激烈的“跑马圈地”竞争,琥珀啤酒厂在进入21世纪后逐渐由盛转衰。一份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改制时,琥珀啤酒厂总资产3.44亿元,负债4.76亿元。

2008年6月,经邹平县县长办公室研究决定,对琥珀啤酒厂进行改制,并成立改制领导小组。

当年10月,邹平县人民政府、三泽公司及琥珀啤酒厂作为甲方与华润雪花作为乙方就华润雪花收购琥珀啤酒厂有关问题形成会议纪要,约定甲方将与啤酒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资产和权益转让给华润雪花。在过程中,双方约定琥珀啤酒厂将其转让给三泽公司的资产全部赎回,使新设立合资公司华润雪花滨州公司受让资产均为国有企业啤酒厂所有。

与此同时,作为邹平县人民政府、三泽公司及琥珀啤酒厂甲方提出,琥珀啤酒厂的管理层须在华润雪花滨州公司中参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