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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必看:这些风险要规避 以免辛苦攒的钱买了“愁”(2)

2017-03-15 09:18:18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买多人共有的房子要全部共有人同意

购买多人共同拥有的二手房,共有权人需全部到场,不能到场的需要委托代办,并提供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未经全部共有权人同意签署的合同可能无效。

卖方已婚,夫妻双方均需到场,若配偶不能到场,配偶为非共有权人需提供亲笔签署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配偶为共有权人,则需要有《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卖方离异的,需要提供财产分割证明(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图片来自《不该忽略的购房知识》公益读本

【支付房款】

——如何防范卖家圈钱跑路和查封房风险?

买二手房周期长、流程复杂,可以通过资金监管规避房款支付风险,房子过户了房款才到卖家手里,防止“钱房两失”。

如果担心签约后,过户前房子被查封,合同里写清楚——如遇到法院查封,则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返还已付房款

【产权变更】

——买二手房如何避免户口纠纷

产权变更以不动产登记为准,只有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后才能交易初步完成。但房子出现违建、查封、政策变动丧失购房资格等都是影响房屋过户的风险因素。

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户口问题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为避免纠纷,买房时,一是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并复印保留凭证,通过审查卖方户口本,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二是,可前往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情况。

同时,交易时协商好户口问题,约定违约责任,最好让卖方预留一笔“户口迁出保证金”,确认房屋内所有人员户口迁出后,买方再返还保证金



图片来自《不该忽略的购房知识》公益读本

【物业交割】

——二手房交房,不注意细节最易引发纠纷

买卖二手房最后一道程序是交房,物业交割最好遵循下面的流程:卖方腾空房子后,买卖双方到场,买方对附属设施、装修、附赠家电等进行验收,卖方结清水、电、宽带、燃气欠费,办理过户;物业费结清;确认卖方户口是否迁出,学位查询,买方进行户口迁移;领取钥匙、更换门锁;最后签物业交割单。

——新房收房开发商说的这些不要信

新房收房时,一定要先验房,并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报告等文件。

一定要警惕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我们肯定会修的……”、“先交了费/签了字,再带你验房吧!”、“先收钥匙,再验房吧!”、“给你代办产权证呗!”。必须保持一个原则,先验房再确认、交钱、签字《住宅收到书》、产权证自己去办等。若发现问题要开发商出具维修保证书。

——什么情况下可拒绝收房

开发商不能出具收房应该具备的资料:《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报告;所交付的房屋不是你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与原图不相符;房屋质量不合格、门窗等与合同的约定不相符;水电气等附属设施与合同约定的不相符;房屋其他项目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不相符;合同未约定,房屋实际交付面积与原合同误差超3%的;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