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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协发布2016年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

2017-03-10 08:59:13    经济导报  参与评论()人

导报讯(记者 王伟吴淑娟)9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16年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部分典型案例如下:

轿车自燃赔偿案 2016年2月3日下午1点左右,潍坊市坊子区消费者郎先生停在停车场的汽车突然发生自燃烧毁。在协商赔偿时,厂家以汽车着火原因不明、责任平均分摊为由,表示按购车价50%给予赔偿。郎先生向潍坊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依照《消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经协商,汽车销售公司给郎先生更换一台新车,并承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保险等费用,郎先生按“三包”规定,承担一定的车辆使用费用。

预付卡退费案 威海消费者李女士在环翠区一家形象设计中心办理一张价值8000元充值卡,可享受五折服务。2016年4月23日,李女士发现该中心已不再经营,会员卡可到另一连锁门店继续使用。因家距离该店较远,李女士要求退还卡内余额5800元。该店要求消费部分按原价折算后才能退还余额,李女士于是向环翠区消费者协会投诉。该店单方面闭店,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消费,错在商家,经调解,该店同意一次性退还卡内余额。

土豆减产案 2016年,临沂市兰陵县芦柞镇某村17户蔬菜种植户购买某品牌化肥,使用后发现,种植的56亩土豆块小,严重减产,错过市场需求高峰期,造成经济损失。多次联系经销商未能解决后,种植户向兰陵县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委托农业局进行鉴定,确定系化肥经销商误导宣传造成。最终经销商同意按每亩800元赔偿种植户,共为种植户挽回经济损失4.48万元。

玉米收割机退款案 2016年,菏泽成武消费者胡先生在当地某农机公司花2.5万元购买了玉米收割机。在使用过程中,该收割机出现发动机无力、无刹车、割台链子、扒皮轴链不工作、秸秆还田不工作等故障,导致玉米收割机不能正常使用。胡先生要求农机公司更换新机,经销商认为是使用不当造成的,不予调换。胡先生向成武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调解,经销商退还胡先生购机款2.5万元,并赔偿3500元。

家装合同履行不到位案 日照消费者李先生与某装饰公司签订住宅装修合同,双方约定分三次支付。装修接近尾声时,李先生发现有些装修未完全按照当初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要求停止装修并退还部分装修款。李先生于2016年3月18日投诉到日照市消费者协会。经消协调解,装饰公司同意不再收取李先生未付的后期尾款9000元。

关键词: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