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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稽查战打响 “坑人套路”不灵了

2017-03-09 11:31:48    中国质量报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梁乔玲记者傅江平)2月23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全市各大口岸、部分公立医院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收费行为开展了统一突击检查,打响了停车场收费稽查战。

此次检查是深圳市市场监管委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民生实事的通知》文件第109项“对全市40%以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开展收费检查”的精神指导下,敢于作为,持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一大行动。

此次行动联合了市、区、所三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共分为15组,出动54人次,共检查了20家停车场。现场发现,布吉口岸、罗湖口岸、龙华人民医院停车场未做到明码标价、未进行收费公示,责令整改两家,对1家拟立案查处。皇岗口岸某停车场则涉嫌对每台过夜停放车辆超出政府指导价标准多收费,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停车场消费“漏洞”问题由来已久,近年来相关部门已查处不少违法行为。2016年,深圳市价格监督局检查人员发现某码头停车场未按照政府定价标准对停放的车辆进行收费,对停放超过24小时的小车每小时多收了7元,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此外,违反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正当价格行为等也是某些停车场的“坑人套路”。业内人士指出,在深圳这座“地比油贵”的大都市,幅员有限但汽车保有量却排在全国前列,停车场常常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造成乱收费现象普遍,近些年来,深圳已出台不少政策解决此类“民生大事”,但仍有一些“漏网之鱼”,在明文规定的“眼皮底下”设置“消费漏洞”,必须加强打击力度,还市民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0月30日,按照“双随机”原则,每季度对全市10%以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开展收费检查,重点针对2016年1月1日以来,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重大问题往上追溯一年,保持“高压”态势。检查对象包括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停车场,路边停车政府全额或者参与投资建设室内专业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等。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益)性单位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配套停车场,非营利性医院、公办学校配套停车场,政府投资建设(含合资建设)的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场馆、音乐厅、影剧院、会展中心、新闻单位等场所配套停车场。